昨日(8月9日)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独家获悉,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7月下发《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“两个加强、两个遏制”回头看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面开展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。其中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,11月15日前完成问责和整改工作;监管检查则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。
银监会排查同业、票据、理财等业务 11月底前完成
昨日(8月9日)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独家获悉,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7月下发《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“两个加强、两个遏制”回头看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面开展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。其中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,11月15日前完成问责和整改工作;监管检查则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。
《通知》显示,银监会要求重点排查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高发的存款、信贷、票据、同业、理财和代销等业务领域。涉及金融机构除银行外,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信托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、货币经纪公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