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卡被盗刷,此类新闻常见报端。今年3月,市民周先生在广州南沙的家中休息时,突然收到银行卡消费短信,高达66万余元的金额被消费。周先生与涉事银行对簿公堂。深圳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,持卡人对此事不承担过错责任,涉事银行应赔偿储户全部存款损失及相应利息,以及赔偿储户维权律师费。
银行卡被盗刷,此类新闻常见报端。今年3月,市民周先生在广州南沙的家中休息时,突然收到银行卡消费短信,高达66万余元的金额被消费。周先生与涉事银行对簿公堂。深圳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,持卡人对此事不承担过错责任,涉事银行应赔偿储户全部存款损失及相应利息,以及赔偿储户维权律师费。
卡在身上装着,人在家里休息,卡里的钱却在千里之外被人刷走60多万,当所有证据都显示自己很“无辜”时,银行却以储户没有在卡上签名等理由拒绝赔偿。好在一审法院给了储户一个公道,也给银行和众多储户上了一堂最具实际意义的法律课。